“你怎么把‘锁颜咒’的事情抖给阎小玉了?我昨天差点被她的烬炎火烧成蔷薇灰了!”孟霄潇将一缕头发凑到谢行远鼻前,“你闻闻,是不是有股烧焦的味道!”
“我要不亮出‘锁颜咒‘,她肯定会把息昔带走。”谢行远安慰似的拍了拍孟霄潇的肩膀,“这又什么奇怪的,你是魔界魔尊私生子的秘密阎王怎么可能不知道?仙界也只有你知道魔界的术法,她不找你找谁?”
“嘿嘿!不过也正是因为你,我才能见到阎小玉真身,啧啧,那个美啊,我愿意放弃仙籍,做一个勾魂使者永远守护在冥界!”孟霄潇微闭着眼睛回想起阎小玉的倾世容颜,“见到她时,我连表白都忘记了,只是痴痴的看着她,烬炎火烧到眉毛了我都没感觉到。”
“那你最后是怎么逃脱的?”谢行远好奇的问道。
“逃?干嘛要逃?我宁可被烬炎烧成灰烬也不愿意离开她半步!”孟霄潇叹道:“可能是后天我的衣服被烧光了,赤身露体的,有伤风化,她骂了一声“无耻”,就回冥界了。”
“不听你废话,我要回家吃晚饭。”谢行远起身告辞。
“别急,别急。”孟霄潇低声问道:“昨晚把她的初吻偷回来了?”
“那当然了。”谢行远面色一红,不过还是挺直了腰杆,言语之间有藏不住的兴奋,“别说是初吻了,连清白我也一并取了。”
“恭喜恭喜!“孟霄潇面露赞叹之色,双手将包好的礼物递给谢行远,“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肯定会喜欢的,记得回家仔细研究哦。”
谢行远看天色不早,一直惦记着捎带叫花鸡回家,敷衍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孟霄潇看着谢行远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沉默良久,自言自语道:“想不到聪明绝顶的谢行远在恋爱中也变傻了,你取了她的清白,那你清白不也是被她取了吗?”
五年闲情似流水,谢行远当初对未来伴侣定下的四个标准,第一是女人、第二性格温柔体贴,知暖知热、第三做一手好菜、第四会吟诗作对,很明显,息昔只符合其中一条——是女人。
最为一个退役的除妖师,息昔绝对没有当贤妻良母的潜质,不过她一直很努力,不到两年就戒掉了类似“老娘我劈了你!”、“何方妖孽,速速归降”之类的口头禅,叫起“相公”来也情意绵绵,谢行远听的心里舒坦如同酷暑七月喝上了冰镇绿豆汤。
第四年的冬天,谢行远穿上了她亲手缝制的棉衣棉鞋——尽管手工很粗糙,裤腿还一长一短,鞋面上绣的兰花像纠结在一起的水草,谢行远还是感动的都舍不得穿,宝贝似的锁在箱子里,时不时的取出来欣赏把玩,在孟霄潇来访时献宝似的拿出来分享,还啧啧赞叹:“你看看这针脚,这绣工,绝对是世上罕有啊!”。
在第五年的一个春天,息昔居然能作诗了!她的那首被谢行远称为“五律诗中的奇葩”的诗作在杭州城的街头巷尾的儿童中广为传唱:“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有没有,见到咬一口。”
谢行远觉得娘子是盖世奇才,五年不鸣,一鸣惊人!觉得这首诗绝对能够流芳百世,禁不住内心的得意与自豪,他给了几块糖果给玩耍的孩童,让他们到处传唱这首诗,很快,这首诗传遍了全城,连拾荒的乞丐都能倒背如流,一举称为杭州城排名前十的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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