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耆洲风沙很大,呜呜地刮着,直叫人脸蛋儿生疼。
元怜和锦笙来到风息城的时候,正好赶上他们的祀神节。
作为曾经的月竺古都,在时光荏苒中,这座边境古城曾几度易名。
改名风息,是当今国主的意思。
因为风沙大,时常起沙尘暴。一旦沙尘暴起,那就是一场灭顶之灾。
国主寄希望于风水名号,想着改了名字就能免受风沙肆虐之苦。
当然,常年生活于此的百姓早已习惯这恶劣的天气,并不会真的觉得改了名字这糟糕的情况就会有所改观,该储存的食物还是得要储存,好在沙尘暴来临之前安全转移到地下城去。
也正是因为有着地下城这一特色,风息城并没有因为风沙的影响而贫穷落后,反而一度成为耆洲八大贸易商城的探花郎。
而常年稳居状元之位的,自然还是平沙。
入了夜的沙漠,因昼夜温差大的缘故,城中百姓都换上了厚重的裘衣,可尽管如此,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对节日的热情。
祀神节,作为一年一度的重要节日所祭祀的,自然是耆洲最大的神明,慕禾神女。
关于慕禾的传说在耆洲各地有着不同的版本,可不论什么样的版本,都离不开另一个神明的存在,那便是阳燧神君。
耆洲府君和商洲府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神仙眷侣,这是整个世间大陆所有生灵公认的事。
在风息城关于慕禾神女的传说,是她与丈夫一起消灭鬼岭虫王,让百姓重归安宁的故事。
而那母女分离,骨肉相残的悲剧,在当地百姓的口中却变成了少男少女在斩妖除魔救济苍生途中相识相爱最终成为眷属的美好故事,关键是听的人还十分入神,并为这等缱绻爱情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有那么感人吗?”
元怜望着从坐下到现在就一直聚精会神听讲的锦笙一脸狐疑道。
她之所以会问出这么个问题,是因为这女人听故事不打紧,听着听着,居然还抹起了眼泪来!
说句实在话,这剧情简直烂的不能再烂了好吧,居然还能听哭?!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锦笙倒是诚实得很,嗯了一声,道:“你说我怎么就遇不到这么美好的爱情呢?我长相也不差啊!”
元怜挑眉,作上下打量状。
身旁少女所言不差,确实好看!
只见她一身淡黄长裙,身体虽被衣服遮盖得严严实实,可还是无法掩盖住其高挑匀称的身材,一头金灿灿的波浪大卷发在缀满枫叶形金饰的淡黄头纱中若隐若现。再加上那张极具耆洲特色的绝美面容和一双深邃碧绿的眼睛,让人看了就心驰神往,怎么就没人追呢?!
只听元怜沉吟道:“你是长得不差!可恋不恋爱似乎跟长相没啥关系!你看那猪栏里头的母猪,不也一样有公猪喜欢吗?!而且大当家不是说,我们桐玉宫的长老,都是受过情伤的。你没有谈过恋爱,是怎么加入我们的?难道大当家骗了我?”
“难说!”锦笙收起哭容,十分认真地表示:“我敢对天发誓,我真没恋爱过!这些年我连男人的手都没摸过。”
元怜瞪大眼睛,道:“我记得你家沙驼是公的。”
“那不一样好不好!”锦笙道:“主子怎么可以跟灵宠谈恋爱?”
“怎么就不可以了?”元怜压低声音道:“现在不都流行养成么?”
“还有这等事?”这回轮锦笙瞪大眼睛了。
“当然!你看。”元怜鬼鬼祟祟地望了眼四周,变出一本巴掌大的黄皮书指着上面的字道:“《我的灵宠是我夫》当世著名剧本家小乌龟倾情编著,绝本。你想买都买不到!”
锦笙碧绿澄澈的眸子荡漾出艳羡的光芒,道:“能借我看看么?”
“当然可以。”元怜道:“可你要答应我不能让别人知道,特别是青夭,知道么!”
“嗯!”
锦笙十分郑重地点了点头,接过本子收好,只等夜深人静时拜读。
两人见桌面上的东西吃得差不多,讲故事的人也都退了场,便将饭钱付了,准备离开。
“噫?小铃铛呢?”
锦笙低头往桌子底下一瞅,发现一直趴在那里睡觉的灵宠漠猫不见了。
“刚才我看到它出去了。”
一只浑身翠绿的比翼鸟飞到元怜肩膀上落下。
“出去了?”锦笙拧眉。
要知道这家伙一向懒得很,没有她吩咐,别说独自离开,连挪个身子都懒。
“方才我看到一只吊睛大白额在门口运了过去,它刚好也看见,起身伸了个懒腰就走了。”比翼鸟倒是事无巨细地回报道。
“吊睛大白额?哪个方向?”元怜问。
“好像是这边。”比翼鸟指着门外左手边道。
“这年头流行捕抓驯化野生动物表演赚钱,说不定那白虎就是这状况。”元怜道。
“我们去看看。”锦笙道。
言语间,她们已走出吃饭的地方,将拴在一旁正在慢条斯理咀嚼草料的黄金骆驼解开,拉着它朝人群中走去。
因为那骆驼的毛色金黄得很纯粹,就是在耆洲这样骆驼成群的地方,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而这两人早就习惯了这种被众人注视的感觉,只管自己聊天。
“我觉得是小铃铛思春了。”元怜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道:“你看啊!它一只母猫,遇见了猫族中的王族,哎!一下子就心动了,不由自主跟了上去。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魂不守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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