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架子鼓一直是我羡慕的行业。如果我坐在哪里浑身乱动静不下来,首先想到的就是,要是眼前有个架子鼓多好啊,怎么动都合法。击鼓的白人小伙子瘦瘦的,留着小胡子,很精干,眼疾手快力道足,节奏感极强。这活儿一定是个锻炼身体的好途径。
看了,听了,我是说单听乐器演奏爵士乐,我依然无法真正理解它的好,但一听到歌声,感觉立马就有了。那天晚上我们从酒吧里出来,我和修、缅甸作家K往回走。走到展览馆,修去买东西,我和K回酒店。我建议走另外一条路,多看一点夜景。路上偶遇到两组卖唱的。一组是个黑人三口之家,夫妻俩都胖,孩子还坐在童车里,我们走近时歌声倒停了,没听上几句。继续走,又有三个黑人组合在唱歌,拍巴掌跺脚,我听不清词,但很容易通过动作、声音、节奏和人与歌声的协调性进入他们的情感。他们几乎就是那么简单地跺脚、拍手,穿着肥大的裤子,动作懒散又有点在这个夜晚的百无聊赖,远处酒吧的霓虹灯在闪烁,他们站在五彩的夜城市的昏暗的街角,声带彻底打开,两个男声中间嵌一个女声,自言自语、自娱自乐般地大声歌唱,仿佛他们是世界上最后的三个人,仿佛他们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后的三个声音。歌声在新奥尔良窄小的街道上不停地拐着弯。
我和K在他们对面的街角站住,马克·吐温的密西西比河上吹来潮湿的风,我用汉语在心里造了一个短句:这个繁华又苍凉的夜晚。如果K也造了这么一个句子,他一定用的是缅甸语,因为我们当时都沉默,没有用可以相互听懂的英语把它说出来。
那种美国南方爵士乐具有的乐观、旷达、自由、奔放又饱含苦难的东西,那一刻我感受至深。我想跟他们一起拍手跺脚一起唱,唱什么随便,只要跟上节奏,发出声音,只要你把此时此刻的情感灌注其中即可;不管你开心还是忧伤,是相思还是乡愁,都将无比契合。音乐的功能就在这里,不需要翻译;不管你唱的是什么词,声音、情感、生命是一体的。一种有节奏的声音在我的身体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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