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开始看一些旧书。翻来覆去地看。杜拉斯的《华北情人》。十五岁的女孩在炎热的夏天,记得空气里的茉莉清香。她疼痛出血,一边冷酷地看着她的情人。她始终未曾透露是否真心爱过他。一切已经不再重要。
在窗台上种了十多盆仙人球。它们是懂得幸福的植物,从不奢望。
有时候也出去约会。常有陌生人打我的手机。报出奇怪的名字,说想约我喝咖啡。我在最无聊的时候出去。见了一个一贫如洗的落魄诗人。一个滔滔不绝表达欲极其强烈的失业男人。还有一个满嘴脏话的中学女生。每次都是我掏钱买的咖啡。在付账的时候那些男人就一声不吭,避开眼光。
我微笑着和他们道别。其中一个人第二次约见不成的时候,突然以恶毒的语言攻击我。我把手机盖子啪地合上,怀疑自己刚刚打开的是一个装着魔鬼的瓶子。我不再想做尝试。对身边的大部分人,我都缺乏信心。
只能再独自出去,在酒吧里喝一杯。森的酒吧关了起来。有几次还是迷糊地走到了那里。看着紧闭的褐色木门,想起里面缭绕的轻轻的歌剧。一个男人擦拭着杯子,细腻而冷漠的手势。一个和我一起看电影的男人。
独自的深夜,我放爱尔兰音乐。把一首最喜欢的曲子连续放到凌晨。用很响的声音。
我相信这就是孤独。而所幸的是,对此一切我已经习以为常。
不记得是哪一天。在阳台上看到邻居。比较习惯每天下午两点左右,起床以后,在阳台上抽烟。然后给仙人掌稍微地喷点水。那天,在隔壁的阳台上,看到一个穿着仔裤和黑色毛衣的男人。身形高大。剃平头。脸上的皮肤很粗糙,但有英俊的下巴和嘴唇。神情冷漠。他也是在阳台上抽烟。我注意到他光着脚。他的脚趾清洁健康,显示着性感。
另外,他戴着一副庞大的Gucci墨镜。
我对他微笑点头示意下午好。他直直地看着我,神情像个突兀的外星人。
然后他先开口说话。你每天晚上都放的音乐是什么。
是一首爱尔兰曲子FarewellToGovan。
你最多的一晚上放了一百一十七遍。你很喜欢吗。就像你只种仙人球。
只是因为懒吧。我在一段时间里只喜欢和一个人相处。做一件事情。养一种植物。听一首曲子。
他搔搔头,表示困惑。我带了一盆仙人球,一张JoanieMad-den的风笛CD去邻居家里做客。他的房间和我一模一样。只是墙壁被刷得雪白。空荡荡的。地上散乱着床垫,坐垫,衣服,罐头,电视,啤酒瓶,烟头和泡面的包装纸。一套从Ikea买来的松木工作台,上面放着电脑和书籍。
他说我可以叫他Ben。做平面设计,属于SOHO自由工作。
我问他为何一直戴墨镜。他说,因为电脑看得时间长,眼睛发炎。这个答案让我愿意坐下来,和他聊天超过十分钟。我讨厌做作的男人。但Ben极为坦然。我在他房间里的时候,他在一边做事情。不搭理我。不和我说话。我们各行其是。他把我当成自然的一部分。就像他房间里的一张沙发。
他的生活习惯和我颠倒。白天工作。晚上出去泡吧,健身,做所有不眠的人能做的事情。我去的下午,他就在全神贯注地工作。我替他收拾了房间。把揉成一团的被子抱到阳台上晒。从厨房冰箱里搜出几颗土豆,一块冻牛肉。放了生姜和柠檬,用砂锅炖牛肉土豆汤。然后在DVD机器里塞了恐怖片,裹着毯子戴上耳机看。看到睡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夜色弥漫。Ben独自坐在地毯上喝汤。电视机里一片蓝光。
我相信这类隐居般生活的男人,在城市里并不多见。所以这些怪男人有的长得极其英俊。比如Ben笑起来的样子,甜美如幼童。虽然大部分时间里神情严肃。酷得邪气。
工作的时候全神贯注,一言不发。然后隔两个小时就戴上墨镜去阳台晒太阳。
我把电脑搬过去,在他那里写作。晚上他休息,也不出去。趴在桌子上打电脑游戏。喝我炖的汤。两个人对彼此一无所知。年龄,具体职业和身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像旅途上邂逅的陌生人。走一段,随时可以告别。是丧失了过去和未来的人。
天气开始越来越寒冷。我们几乎不出门上街。有时候他深夜带我去健身。两个人对着大幅玻璃窗跑步。窗外是霓虹灿烂的摩天大楼。我们戴着耳机听电子音乐。从健身中心出来以后,去拐角小巷的豆浆店吃生煎馒头和咖喱牛肉粉丝汤。
不记得是哪天。顺其自然地开始做爱。犹如一起在健身中心跑步,一起在街头小店吃宵夜。诸如此类。不去计较里面的得失和是非。这对我们而言是生硬的现实。他的身体就如他光着的脚趾,有干净健康的性感。欲望像阳光一样坦白。
天花板上有游动的月光和云朵的阴影。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能清醒地感受到温暖的皮肤彼此融合。冬天的温度已经降低了很多。在睡觉的时候,把冰冷的手和脚全部搁在身边男人的身体上。他的体温像地下的岩浆,慢慢涌动。那一刻,坠入温暖的黑暗深处。可以什么都不想。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