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艾伦·托马斯瓜分了纸袋里的食物,他用筷子的手法非常熟练,我就不行,只能勉强抓住这两根细根子,为此还被艾伦·托马斯嘲笑我是教堂里的神父,正手握十字架讨伐附身在宫爆鸡丁里的恶魔。
我靠在沙发上没搭理他,填饱肚子之后,他开始和我探讨人生。他说起他在非洲食人部落里的冒险,我听了个开头,立即给自己灌下半瓶伏特加。太好了,我终于听不到艾伦·托马斯的声音了。
我枕着沙发扶手佯装认真聆听,时不时点一下头,或是问一句“然后呢”,事实上我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能看到他的嘴唇上下动着。到后来,我感觉自己顺着他的话问了些什么,可我连自己的声音也听不见了。
我想我是把自己灌醉了。
艾伦·托马斯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他逐渐成为一个模糊的灰色圆点。这圆点在天地间跳跃,成了颗有弹性的塑料珠子,活蹦乱跳的,一刻不肯停歇。他跳啊跳,跳啊跳,飞过天边的彩虹,天知道这条彩虹又是从哪里来的。他落到碧绿的草地上,长出了耳朵和棕色的体毛,他成了头鹿,在原野间奔跑。他跑啊跑,跑啊跑,跑过了草原,跑进了非洲,跑进了那一望无际的黄沙地里,跑进了食人族的部落里。然后,毫无疑问的,他被他们吃了!
可被吃了的艾伦·托马斯还是不老实,他从别人的排泄物里钻了出来,他又成了颗灰色的珠子。他继续着他跳跃的人生,他跳着跳着成了初生的婴儿,眼睛很蓝很蓝,与天空连成了一片,化作壮阔的大海。
大海掀起巨大的波浪,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快醒醒。”的呼唤。
我费劲地揉开眼,拍了两下脸颊,试图和我面前这位在地板上投下浓黑阴影的私家侦探说上几句话。一定是那瓶伏特加在作怪,喉咙里火烧似的发不出声音,我清了好一会儿嗓子才对艾伦·托马斯说出句完整的句子:“你能滚开些,别离我这么近吗?”
“你别才睡醒就发脾气,要吃早餐吗?”艾伦·托马斯推了我一把,我重新靠到了沙发上,适应着眼前的强光。
这满屋子的白光比警局审讯室里的灯光还要刺眼。
“现在几点?”
怎么已经要吃早餐了?
“凌晨四点。”
该死的,我才睡了多久?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简直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你在凌晨四点吃早餐?”我按摩着太阳穴,站起身。
“有什么问题吗?”艾伦·托马斯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拿出两颗鸡蛋。我走到厨房喝了两大杯水,这才觉得真正清醒过来。艾伦·托马斯看了眼手表,对我说:“你还有时间,可以去洗把脸,我那儿还有漱口水。”
“你有牙膏吗?”
“有,可是我不常用,就在镜子后面的柜子里。”艾伦·托马斯指着浴缸的方向说道。
我刷牙的时候,艾伦·托马斯端着他香喷喷的荷包蛋走了过来,我让他滚远些,他还嬉皮笑脸一屁股坐到了抽水马桶上。
“我们该出发了。”他说。
“出发去哪里?”
他又说“我们”!!该死的!!
“先去路德维希先生家,再去医院。”他像是指挥作战的军官,朝我这个低等兵发出简明扼要的指示。
“我们没必要在一起行动。”我用冷水洗了两把脸,抬起头时从镜子里看到了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的吃着荷包蛋的艾伦·托马斯。
我想到我以前看的一部恐怖电影,在深夜的破旧电影院里,脱光衣服的情侣在我身边酣睡,银幕上一艘游船遭遇了神秘海怪,它拽下甲板上的船员,拖出驾驶舱里的船长,就连在厕所里拉屎的游客都被它从马桶里伸出的触手拉进了马桶。
“你认识去路德维希先生家的路吧?”
“我说过了,我们没必要一起行动。”我又重复了一遍,可艾伦·托马斯却说,“你把我的腿弄伤了,我需要一根拐杖。”
谁来给他脑袋来一枪,他就什么都不需要了!
我按捺住想要拔枪射穿他脑袋的冲动,又朝自己脸上扑了几把冷水。我得冷静下来,和艾伦·托马斯一起行动其实并没什么坏处。他有他的信息网,消息灵通,而且如果亚当·托马斯真是他哥哥的话,必要时还能获得警方的支援。
比起我一个人单打独斗,和艾伦·托马斯一起寻找犯人和钻石显然是更为明智的选择。
“好吧。”我拿毛巾擦干净脸,转身面向他伸出左手,“合作愉快。”
艾伦·托马斯没和我握手,他给我来了个贴面礼。他声称自己拥有意大利血统,在他们那儿,和人谈成一桩买卖都得行贴面礼。
我盯着他看了会儿,决定再洗一次脸。
我们重新回到地上时,看门的神父不知是一夜没睡还是已经醒了,他看上去精神挺好,满面红光的,我想这多半是因为他手里捏着的《花花公子》。神父塞给艾伦·托马斯一把车钥匙,说汽车已经准备好,停在了外面。
我们走到教堂外面,神父合上了木门,不一会儿连门缝中漏出的烛光都消失了。艾伦·托马斯的脚受伤了,开车的任务顺理成章落到了我身上。我从他手里接过车钥匙,好奇问他,“你就没有像本田,丰田那样普通的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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