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立行哥你忙,我不打扰你了。”林希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其实堵得慌,收起签好字的文件,离开他的办公室。
她是有些赌气的,既然肖立行不在乎她,她何必舔着脸非要他陪。
庆祝的地方定在左岸酒吧,江城排名前三的音乐酒吧,不像很多酒吧一个劲儿的DJ舞曲狂轰乱炸,这里比较讲究情怀,每天晚上会有指定的歌手、乐队表演,而且这些歌手、乐队质量都不错。
现在迷妹成群的、歌坛新晋小天王齐冉,三年前还是这里的驻唱歌手呢。
林希一群人到的时候,乐队正在台上演唱,一首节奏轻快的情歌。
她们的位置靠近舞台,而且一下子涌入八.九个人,自然是很容易吸引台上的注意,林希刚点了酒水和小吃,一抬头,乐队的主唱朝她们这个位置来了。
对方男,一身个性闪亮的朋克装,嘴里叼着娇艳的红玫瑰。
林希楞住。
路驰一双桃花眼,眼神直勾勾,到了面前,弯下腰,单手撑在台面,将嘴里咬着的玫瑰送到女人面前。
现场气氛顿时升至沸点,起哄声一浪高过一浪,林希极少来这种场合,根本不知如何应对,甚至在对方靠近的时候,身体下意识往后仰,只想离他远一点。
身边同事用手肘捅了捅她,“别冷场,快接下。”
接、接下?怎么接?林希就要用手拿,同事将她手拍开,附在她耳边教她,“用嘴!”
多少只眼睛看着这里呢,冷场真的会很尴尬,而且眼前这位主唱年轻稚嫩,说不定还是个大学生呢,林希脑补了对方勤工俭学的形象,更加于心不忍。
加上,主唱小哥哥长相帅气,一双含情默默的眼睛会放电,用嘴好像也不吃亏。这么一想,林希顶着不适应,张嘴咬住了玫瑰花一端。
花枝不长,即使林希尽可能往花瓣一头咬,两个人的脸颊还是轻轻磨蹭了一下。
周围又是一波尖叫高潮。
路驰歪着脑袋,深深凝视林希一眼,缤纷的灯光折射下,桃花眼里仿若真的有桃花在层层盛开,林希第一次看这么好看的眼睛,心跳猛地漏掉一拍。
好勾人的小哥哥。
表演在继续,路驰唱着走着,回到属于他的舞台。
身边两位女同事摇着林希调笑,“魂都被勾走了吧?哈哈。”
“才没有!”林希矢口否认,她早已通红的脸隐没在炫目的射灯里。
服务小生举着托盘过来,恭喜她们获得飞驰乐队送出的玫瑰,并且提醒她们,玫瑰花心里有兑换券,可以取出看看她们的奖品。
原来这个环节的意义在这里,送奖品?
有那么点意思了,林希依据服务生的提醒,果然从玫瑰里取出一张兑换券,她们这桌可以获得两打啤酒。
“我们是不是应该谢谢人家呀?”男同事提议。
“怎么谢啊?”
“躁起来呀!”
对表演者最大的恭维和鼓励,就是肯定他的表演。
话音落地,男同事站起来嗷嗷地兴奋大叫,女同事也跟着站起来或尖叫或拍掌。
在她们带动下,林希举着玫瑰花在空中挥舞,甚至跟着音乐节奏小幅度摆动腰肢。什么工作的疲惫,暗恋的酸涩,似乎通通都不见踪影。
所以说,为什么那么多人对声色场所趋之若鹜。因为这里,兜售快乐。
台上的路驰感受到他们的捧场,最后送了枚飞吻给林希,作为整场表演的结束动作。
谢幕、下台,路驰将麦克风交给队友,朝着角落位置的卡座走去。
他刚在黑色皮沙发落座,对面男人移开嘴边的洋酒杯,轻启薄唇,“这么会撩女人,玩什么乐队,牛郎更适合你,而且来钱快。”
路驰翻起一只空杯,往里面倒酒,轻飘飘回怼道:“沈总就是有生意头脑。”
呵,沈擎闲倚在沙发靠背,闪烁的灯光里表情晦暗,骨节分明的手指按着杯沿摩挲,冷笑一声。
路驰最受不了沈擎什么?就是这种目空一切,高高在上的态度。他仰头,一杯酒下肚,重重地将酒杯砸在酒桌上,发出一声“吭”的巨响。
“我说你今晚过来……”路驰气愤话讲到一半,发现沈擎眼神不对劲,他顺着他的眼神转过头,视线落在对角线位置,那个接下他玫瑰花的女人正和同伴摇骰子,玩的不亦乐乎。
再确认一遍沈擎的眼神,路驰秒懂。
“哟嚯,铁树开花了?”路驰翘起个二郎腿,优哉游哉,没个正经地调笑道:“这该不会是未来嫂子吧?”
沈擎收回目光,一个肃杀的眼神丢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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